《安庆晚报》发出“召集令”:文明城市邀您一起来找茬
为维护城市形象,弘扬文明新风尚,即日起,《安庆晚报》向全市发出“召集令”,邀请广大热心市民一起来为文明城市找找茬。欢迎大家积极建言,指出常见的路牌、标语、宣传栏等出现的错误或随手拍摄不文明现象。市民可在《安庆晚报》公众号后台留言或发送相关内容至wbdfxw@126.com邮箱,还可添加下方安庆晚报微信号进入安庆晚报交流群报料。快擦亮你的“火眼金睛”,一起来“找茬”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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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的路牌、标语、广告牌等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能给文明城市的形象加分添彩。一旦这些“代言人”出错,不仅不能达到有效的宣传效果,还会误导群众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今年2月底,人民路小学三年级学生吴钦泽“纠出”双井街路牌拼音有误。随后“一石激起千层浪”,城区中山大道、康熙河路等路牌错误均被眼尖市民一一发现。
“不跨道路隔离栏 宁饶百步行平安。”5月21日,又有热心网友在《安庆晚报》交流群里报料,指出皖江大道与独秀大道路口处,一交通宣传标语出现错字,“绕行”的“绕”成了“求饶”的“饶”,让人啼笑皆非。
5月23日,记者睁大眼睛“扫街”,目光锁定在各类路牌、标语和宣传栏上,发现类似的错误还真不少。比如:湖心路上竖立的“安庆市大湖市级湖长公示牌”“主要任务”一栏里“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”结尾有两个句号。同样错误出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前的法治文化宣传栏里,“不得遗弃、虐待犬只”后印刷了两个分号。
在菱湖南路市体育馆正对面,宜光东路路牌南北走向的道路被标注成了东西走向。
从东门步入安庆市菱湖公园,不远处立有一块警示牌,上面有白底红圈的限速5公里/小时的标志,标志说明却为“限速5公里”,速度单位写成了距离单位。
园内随处可见“十大文明旅游提醒语”的宣传栏,正在游园的吴先生手指第三条“旅游美时美刻 文明随时随地”说:“‘每时每刻’是汉语成语,‘美’时‘美’刻应打上引号更规范。”
关于规范用字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: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。因公共服务需要,招牌、广告、告示、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,应当使用规范汉字。市民朋友们,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公益广告或告示牌存在此类不规范用法,欢迎您跟我们联系,一起助力文明城市更加美好。